政策亮点:
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有力保障农房选址安全、设计安全、建造安全和使用安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公布农房建设规范;强化对农房建设工程抗震的指导和服务,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应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形式及建造方法;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质量保险制度。
鼓励用作经营的农房产权人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等险种,鼓励村民投保房屋财产保险。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安全主体责任,将农户自查、镇村排查、县级巡查、执法检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鼓励建设绿色农房。推广应用体系成熟的建筑节能技术、装配式建筑技术及绿色建筑材料、清洁能源取暖、太阳能光热、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