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吉林省政府重要政策回顾

关键词: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政策亮点:

存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垃圾、畜禽粪污等非生活垃圾收集点(池)要悬挂警示标识,禁止向非生活垃圾收集点(池)倾倒生活垃圾,可在非生活垃圾收集点附近设置生活垃圾箱(桶),并及时转运处理,解决农村生活垃圾与农业生产垃圾、畜禽粪污混堆混存问题。禁止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垃圾等固体废物混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

坚决取缔露天生活垃圾收集池,停用破损严重不可修复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及时翻建或异地选址新建。进一步优化设施设备布局,建设或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点(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和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确保每个乡镇都具备转运能力。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结合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推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升级换代。

查看原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

责任编辑:刘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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