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外埠商会
广东
吉林省广东商会是经吉林省民政厅批准,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成立于2007年4月25日。商会有会员单位近200家,涉及地产开发、现代物流、机械加工等20多个行业,累计在吉林省投资近600亿元人民币,解决2万多人就业。会员中,担任县区以上人大代表5人、政协委员6人。商会秘书处设有综合办、维发办、经合办三个部门,现有工作人员6人。
吉林省广东商会的主要职能:(一)发挥为会员的联络沟通作用。(二)发挥为会员提供协调服务作用。(三)发挥引导会员合法经营作用。(四)发挥调动全体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领导作用。(五)发挥政企间纽带作用。(六)发挥整合吉粤两省资源,促进经贸合作、文化交流的桥梁作用。(七)发挥推荐典型人才服务社会作用。(八)发挥为家乡学子奉献爱心作用。
近年来,吉林省广东商会围绕发展主题,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能,运用独特优势,积极发挥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果。与吉林省有关地方政府共同谋划筹建了省际间经济合作园区,即一个“广东工业园”、二个“广东产业园”,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党内“创先争优”活动。2009年、2010年被吉林省政府授予“吉林省优秀外埠商会”、“招商引资突出贡献一等奖”称号;2010年被国家民政部等部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10年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授予“驻外优秀广东商会”称号;2010年被吉林省民政厅评定为5A级行业协会商会;2010年被吉林省公务员局和吉林省民政厅授予“吉林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吉林省广东商会领导班子用新的认识、新的理念、新的举措,在吉粤两省的领导下,在政府部门和各方面的支持帮助下,根据发展的新形势,在调结构、扩内需、促转变中凝聚在吉粤商的智慧和力量,高举团结、服务大旗,为建设“先行先试”的“服务型、和谐型、创新型”的国内知名品牌商会而奋斗。
(责任编辑:赵丽洋)